关于印发《市商务局“文风会风”专项整治等“三个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年04月07日 00:00:00tz8浏览量:191次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单位: 现将《市商务局“文风会风”专项整治等“三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市商务局“文风会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3.市商务局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荆门市商务局 2017年4月6日 市商务局“文风会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大力精简会议文件,提高工作效能,改进机关作风,根据市纪委《关于2017年开展会风文风问题等“四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关于切实精简会议和文件的通知》要求,并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十个严禁”和“十个一律”等系列意见,按照“能少必少、能短必短、能精必精、能简必简”的要求,大力倡导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切实改进会风、文风、作风。通过开展专项清理,着力减少会议、文件和领导小组的数量,让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人员从“文山会海”中走出来,腾出更多的精力来抓落实。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治理范围主要为局机关和局属二级单位,重点解决以下三个突出问题: 整治会议文件数量过多的问题,严格会议文件审批,能不开会的不开,能不发文的不发。 整治会议文件质量不高的问题,提倡开短会、发短文,严格控制参会人员和文件发送范围。 整治局机关和局属单位领导阅文负担过重的问题,全面清理精简内部资料,严格报送程序。 三、治理方法及步骤 采取动员部署、集中自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从现在开始到9月底结束,具体分三步实施。 集中自查 围绕治理工作重点,对全系统开会和发文情况进行集中自查。主要有三项任务: 1.宣传发动。局机关和局属二级单位要明确主抓领导和联络人员,及时安排动员部署,进行宣传动员。 2.开展“四查四看”。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办公室牵头,查有无随意提高开会发文规格,看是否切实履行自身职责;查会议文件有没有增多,看是否流于形式;查有无超标准开会发文,看会议文件经费支出是否合理;查内部简报、信息、刊物有无增加,看报送程序是否规范。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登记。 3.自我剖析。根据“四查四看”情况,进行症结剖析,提出精简措施,写出自查报告,于8月20日前报局办公室。 建立长效机制 自查结束后,围绕顺利实现精简目标,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完成建立或修订完善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的制度措施。具体要注意把握以下规定和要求: 1.会议要本着精简、节约和效能的原则,能不开的不开,能开小会的不开大会,能合并的合并,能开视频会议的不开现场会,提倡讲短话、讲实话、讲真话,一般性工作会议,领导讲话不超过20分钟,大会发言不超过8分钟。以市局名义召开的专题会议,需报局领导批准后实施, 未经领导审批的会议,一律不得召开。严格控制会议规格,参会单位和人员须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并控制参会人数,原则上传达、布置类会议会期不得超过半天,电视电话会议一般不超过1小时,各类专题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严格控制以各种名义召开纪念会、研讨会、联谊会、表彰会等。严格会议经费管理。 2.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各科室和局属二级单位要树立精简发文意识,严格控制发文,少发文、发短文。严格控制局发文件的发文数量,其他发文形式的发文数量也要严格控制。切实按照政府办“四类文件不发”“四类文件严格控制”和“两个提倡”要求,减少发文数量。名义发文表彰或成立议事协调机构;严格控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活动方案、会议通知;严格控制印发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严格控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部门或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要点、规划、方案、责任分工等。“两个提倡”即:“提倡部门或部门联合发文;提倡以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发文”),严格控制对市委、市政府、省厅的普发性文件没有新的贯彻要求的,采用复印或其他便捷方式布置。已开会部署并明确工作任务的,一般不再发文。能通过电话、网站解决问题的不印发文件。对一般联系沟通工作的事项,采取行头文件的形式发出,尽量减少局发文。 3.压减文件篇幅。倡导“短、实、新”的文风,文件要注重针对性、指导性,开门见山、言简意赅,不搞“穿靴戴帽”,不说套话空话,切实压缩篇幅,做到意尽文止、文字精炼。除安排部署事关全局性工作的文件外,一般性文件控制在2500字以内,请示件、报告件控制在1500字以内;领导讲话刊载以摘要为主,一般控制在3000字以内。 4.加强与市政府办公室衔接。提请市政府领导同志出席的会议,科室提前2天将会议方案明确后报局办公室汇总,办公室按照程序报市政府审批。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文山会海”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局“文山会海”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杨洪,成员: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杨建明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严格落实精文减会的各项规定,并加大相关制度执行落实的监管力度。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办公室要加强对文件简报和会议活动的审核把关,财务科要加强会议文件经费预算审批和事后检查。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要加强工作衔接沟通,涉及全局性和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报告,重要情况要随时沟通。局办公室将不定期地对各单位、各部门控制会议、精简文件情况进行督查,并对督查情况予以通报。 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杜绝和预防“小金库”问题的发生,根据市委统一部署,现就进一步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六项纪律”,充分认识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加大自查自纠和清理排查力度,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是建立分管负责制。各二级单位、各科室要认真抓好 “小金库”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各分管领导对所属单位及科室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 二是全面核查,不留死角。对所属二级单位、各科室应纳入“小金库”专项整治,深入查找资产、政府采购、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漏洞,切实做到核查全覆盖、核查内容无空白、核查线索不遗漏。 三是严肃法纪,标本兼治。坚持依法依规,坚决查处和纠正“小金库”问题。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 三、整治内容 “小金库”专项整治的内容包括: (一)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设立的“小金库”。 四、方法和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主要采取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和整改落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分为三个阶段: 自查自纠阶段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按照本方案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落实措施,扎实做好思想发动,认真组织自查自纠,不走过场,自查面要达到100%。对内部自查中发现的“小金库”问题,要主动上报并立即纠正。 重点检查阶段 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商务局开展重点抽查。对日常监管中问题较多、自查自纠不认真、以前财政和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小金库”尚未整改落实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并严格按照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的要求,对所有举报线索进行查处。 整改落实阶段 各二级单位要针对“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将“小金库”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如实上报。 市商务局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纪委十届七次和市纪委八届二次全会部署,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为惩治和预防工程建设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的不正之风,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工程建设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专项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目前我局工程建设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工程建设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长效管理机制,着力维护工程建设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环境,保障国家公共利益和市场主体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和政府采购活动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治内容 专项主要内容包括: 适应法律不准确,违法违规审批或核准工程建设招标和政府采购事项; 领导干部非法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 设置不合理条款排斥潜在投标人或供应商,虚假招标,明招暗定; 规避招标; 围标、串标、资质挂靠; 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招小送大等。 三、整治范围局机关、局属二级单位。 四、工作步骤与推进措施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7年4月起至2017年9月初结束,按全面自查、督导抽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 全面自查。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于2017年4月3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上报自查情况。 督导抽查。自查工作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重点抽查。重点抽查采取查资料、听汇报、看现场、暗访和受理举报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形成检查报告。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依据违法违规问题的情节和性质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涉及党员干部的问题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整改完善。督促各单位持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好各项专项整治任务,在此基础上,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汇总、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存在的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并在本单位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专项整治督导组对反映的重点问题,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整章立制。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的成果,形成长效监管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第23号令,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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