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高新区2017年进一步推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年06月07日 00:00:00tz33浏览量:395次

各园(镇)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现将《高新区2017年进一步推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5月19日高新区2017年进一步推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巩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夯实安全基层基础,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根据《高新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区建设规划(2015-2017)》要求,把我区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纵深推进,圆满完成三年创建任务目标,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实施为契机,以建设安全保障型社会为目标,按照科学发展要求,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切入点,以有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为着力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落脚点,通过产业升级、技术进步、健全标准、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维护法治等手段,不断提高我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率先建成安全发展示范区,为建设汉江流域中心城市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二、任务目标(一)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杜绝。全区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二)生产安全事故各项考核指标稳步下降。2017年底,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4以内,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1.0以内,火灾10万人口死亡率控制在0.10以内。(三)各镇(办)、各行业领域达到创建标准。2017年,全区各镇(办)及各行业(领域)达到示范区的创建标准和要求,成为"安全发展示范镇(办)"和"安全发展示范行业(领域)"。通过努力,全区基本形成健全的城市安全生产责任和制度保障体系、有力的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体系、有效的城市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控体系、完善的城市公共生产安全基础防控体系、可靠的城市应急处置与事故救援体系、完善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监管监察体系、符合安全发展需要的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科学的安全发展城市标准和目标考核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使安全保障能力和风险受控状况达到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区标准。三、创建任务(一)建立健全长效运行的创建工作机制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从物防、技防、人防等方面健全制度、细化措施,确保每个行业都有规范的安全生产流程、制度和要求,并一环扣一环地抓好落实。在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整顿非法生产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和职工培训等方面配套制度,让"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落到实处。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制度。扎实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强化直接监管、综合监管、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把握生产规律,针对各领域生产关键环节,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常,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将辖区内企业纳入安全生产监管范围,视隐患如事故,对事故"零容忍",实行严厉的事故责任倒查机制,区分直接责任、间接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重要责任,不论涉及到谁、涉及多少人,坚决一查到底、严肃追究责任,震慑不守规矩、违背法规、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二)打造构建务实管用的创建动员体系1.广泛宣传发动。各创建单位要制定宣传方案,综合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运用标语宣传、宣传手册、橱窗宣传栏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的目的与意义,提高社会对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认可度,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各园(镇)办要指导辖区村(居)、企业布置以创建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展板,悬挂创建口号条(横)幅。通过全面宣传发动,各企、事业单位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达到100%,市民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并积极参与创建。2.推行示范带动。创建工作没有统一标准,没有先行模板,各创建单位要在按创建标准完成规范动作,同时要创新自选动作,注重打造一批特色鲜明、成果显著、具有典型引领作用的安全生产精品工程,下大力抓好本辖区创建典型培育,支撑全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要结合各自经济发展实际,选取能体现区域(行业)特点、安全发展水平的1家机关单位(米庄镇安委会办公室)、2家社区(叶店社区、东风社区)、1家学校(第34中学)、5家企业(湖北天鹅涂料股份有限公司、骆驼集团襄阳蓄电池有限公司、回天新材料有限公司、襄阳中车电机技术有限公司、湖北天宇建设公司)作为创建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进创建工作。3.强化配合联动。按照《高新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成立高新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区创建领导小组,并下设任务推进、宣传发动、资金保障、督查验收四个专项工作组。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顾大局,识大体,齐心协力地推进创建工作,对创建工作涉及到的事情,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尽职尽责,主动服务;对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想千方、设百计予以解决;对需要联动完成的事项,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三)全面落实七大创建重点任务加快推进安全综合防控、全民安全文化素质提升、安全发展保障能力提升、安全发展型企业创建、安全示范社区创建、安全保障城区创建、安全发展型行业七大重点创建,坚持 "严"字当头,高标准、严要求,对重点工程项目,采取挂图作战,实施路线图管理,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地推进。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现有资源,选择一些基础较好、成效显著的安全发展项目进行整合提升,将之打造成为本辖区、本部门的特色品牌。(四)扎实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安全生产重心在基层,必须抓好基层基础工作,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积极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积极更新设备、大力改进生产工艺、加快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要不断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全面整合社会资源,大力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把安全监管的网络织密、笼子扎牢。要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物资储备,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必须牢牢抓住"两化"隐患排查治理这个"牛鼻子",突出源头治理,重拳整治隐患,把隐患降到最低,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四、实施步骤(一)项目推进和自查阶段(2017年2月到9月底)各镇、办事处、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辖区和行业(领域)实际,进行新一轮的摸底排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基本规范》《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考核指标体系》《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考评办法》要求,结合本区域创建规划实施情况,对创建工作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做到持续改进。(二)提升和改进阶段(2017年10月至11月)及时收集安全发展示范创建巩固提升工作开展情况、建设成果和经验,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总结。各镇、办事处、各行业主管部门与创建任务单位积极配合,对安全发展示范创建巩固提升情况进行整改完善,不断巩固提高,形成安全发展长效机制。筛选出安全责任意识强、经营管理水平高、有能力上档升级的生产经营单位,共同开展创建工作的巩固提升,以及指导有提升意愿的生产经营单位不断规范、提升、完善。(三)申请验收阶段(2017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由区安委会办公室收集、汇总创建资料,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验收申请,迎接国务院、省安委会办公室考核验收。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必须坚持执行创建方案,工作专班不得因人员调动而变动,创建标准不得因分工调整而折扣,要继续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迅速成立或调整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坚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把创建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创建任务明确到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并做好创建工作衔接及创建基础知识学习。各创建单位要制定创建工作三年规划、创建方案、年度创建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分解,明确创建重点任务和行业创建要求,进一步量化和细化每项工作的目标任务,并分解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创建工作责任。各园(镇)办要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集中人力加强对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协调、对示范企(行)业创建工作的指导。(二)加强督办检查。各创建单位尽快对照创建方案和验收标准完成自查工作,于9月30日前完成自查报告报送至区安办。区安委会将创建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各单位年终安全生产考评体系,对在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责令整改;对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给予通报;对不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影响全区创建工作进程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真正推动创建工作的落实。(三)加强统筹兼顾。要深入分析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巩固提升工作任务的重点、难点,抓住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突破。要通过采取定期检查、突击检查、重点抽查、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增强安全发展示范创建巩固提升的可控性。以强有力的措施统筹解决相关难点问题,要将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巩固提升工作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打非治违等各项工作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附件:高新区2017年度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重点任务清单高新区2017年度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工作措施 完成 时限 责任单位 (一) 大力实施安全综合防控 1.安全发展理念提升 ①将安全生产知识教学课程纳入领导干部在职培训、村级干部培训、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均不少于2学时。 ②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履职情况综合评定机制。 ③依托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系统对各地、各部门实施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管理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2017.10 组织部、经贸局 2.合理优化产业布局 清晰明确园区产业定位,合理布局入园企业。 2017.9 经贸局 3.安全生产管理“两个全覆盖”体系建设 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两化”(标准化、数字化)体系网络监管平台。 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长效常态机制。 2017.9 区安办、综治办、两镇四办 4.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内非法行为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区、镇(街道)政府“打非治违”责任,建立部门联合“打非治违”工作机制,保持对非法和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2017.9 区安办、综合执法局、经贸局 、质监分局、高新消防大队 5.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社会分担体系 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冶金等高危行业积极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2017.9 区安办、综合执法局、经贸局、建设局、质监分局、高新消防大队 6.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实施水毁项目、防汛物资库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堰塘整治。 2017.9 农业水利服务中心 (二) 全民安全文化素质提升 1.安全生产知识进课堂 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开展全面安全教育。 2017.6 社会事务办 2.公众安全意识能力提升 ①开展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知识竞赛、“安全卫士”评选等大型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②大力推动安全知识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的“五进”工作。 ③推进安全生产文艺创作、文艺演出与群众性文艺活动。 ④车站、街道、广场、商场、公园等较为开阔的场所应设置专门场地作为安全宣传使用,提高公众的避险意识和自救能力。 2017.6 区安办、综合执法局、经贸局、建设局、质监分局、高新消防大队、两镇四办 3.企业职工全员安全培训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健全完善教育培训机制,设置系统的教育培训课程,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纳入到全区职业培训教育工作中;全年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不少于16学时。 2017.10 区安办、综合执法局、经贸局、建设局、质监分局、高新消防大队、两镇四办 (三) 创建安全 发展型企业 1.重大项目审批 强化建设项目安全核准,未通过安全评估的不准予以审批。 2017.10 行政审批局 2.淘汰安全生产条件落后企业 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安全生产条件落后、生产方式落后、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 2017.10 经贸局、行政审批局、综合执法局 3.完善安全生产达标创建 ①对企业实施差异化管理,督促企业建立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②对全区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开展安全文明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2017.9 综合执法局、经贸局、建设局、质监分局、高新消防大队 4.加强企业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完善本区企业安全诚信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建立与企业贷款、融资、招投标、保险等挂钩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告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名单。 2017.9 区安办、金融办、国资中心以及财政、工商等相关部门 (四) 创建安全 发展型行业 1.道路交通 ①2017年城建计划列入了21个路口拟进行信号灯安装工程,将逐步实施。 ②2017年城建计划列入了15公里道路拟进行标线制作,将逐步实施。 ③加强客货运输车辆管理,对货物运输车辆,特别是烟花爆竹、危险货物、燃气运输车辆,加大检查力度,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等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2017.9 建设局、高新公安分局、襄东公安分局、运管三所 2.危险化学品 推动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内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非民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加油、气站除外)企业的搬迁、转产或关闭。 2017.9 经贸局、综合执法局、经开工商分局、高新工商分局 3.消防(火灾) ①加强消防站建设,达到应建数80%以上。 ②贯彻落实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老年人福利机构、展览馆、交通枢纽、水上单位等9类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加强重点时段、重点部位专项检查治理,加强日常安全检查,促进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稳步提升,消防安全标准化“四个能力”建设验收达标率达到80%以上。 2017.9 高新消防大队 4.油气管线 健全管道保护范围内施工作业联合审批制度,建立管道数据库。按照行政区域和部门职责,抓好本行政区域内输油(气)管线安全隐患排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2017.9 区安办、综合执法局、中石化管道储运襄阳输油管理处 5.特种设备 ①实施起重机械、压力管道原件、气瓶、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大型游乐设施等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建立重大隐患治理与重点设备动态监控机制,特种设备抽查检查合格率达到100%,检验达标率达到100%登记率达到100%,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②针对电梯使用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情况、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维保工作开展情况、电梯远程监控安装及使用情况、电梯重点部位及重要功能安全状况、电梯专项维修基金及费用支出等情况全面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确保民用电梯使用安全。 ③强化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安全监管,加强对充装单位监督检查,防止充装超期未检及报废气瓶。 ④对全区建筑工程起重机械进行定期检查,有效排除起重设备安全隐患,预防较大事故发生。 2017.9 高新质监分局、建设局、规划分局、高新消防大队 6.校车 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要求,做好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等教育单位的校车安全工作,全面提升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2017.9 社会事务办、高新公安分局 7.工贸行业 以防范机械伤害、高处坠落、中毒窒息、触电、物体打击等事故为重点,全面加强冶金建材、机械制造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 2017.9 区安办、经贸局 8.农业水利 ①定期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操作技能、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新增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挂牌办证率、检修率及驾驶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②落实防汛责任制,严格值班调度,强化水库、河道安全管理,防范标准内洪水溃堤、垮坝事故。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落实水利工程建设“三同时”和安全生产措施备案制度。对所属行业企业落实汛期安全生产防范措施情况进行一次督查通报。 2017.9 农业水利服务中心 (五) 创建安全示范社区、企业 1.安全社区创建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市民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力争有1-3个左右的社区被命名为“湖北省安全社区”,有10个社区被命名为“襄阳市安全社区”,使安全社区覆盖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达到50%以上。 2017.9 区安办、两镇四办 2.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 鼓励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符合企业实际的安全文化创建活动。 2017.9 区安办、两镇四办 (六) 创建安全 保障城区 燃气管网隐患排查治理 对城区部分燃气管网进行更新、改造,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2017.9 区建设局、高新公安分局、燃气公司 (七) 提升安全发展保障能力 1.职业危害防控体系建设 加强职业卫生监管,配备相应的专业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健全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建立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检测信息系统,加强企业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和“三同时”监管。 2017.9 区经贸局、组织部、社会事务办、综合执法局、两镇四办 2.高危企业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 利用信息化和物联网技术,建设并完善视频监控、远程监测、自动报警、智能识别等安全防护系统,建设全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储存库等重点领域在线监测监控系统。 2017.9 经贸局 3.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提升 加强区、镇、村三级监管(管理)队伍建设;定期更新监管人员执法装备及检验检测设备;加大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力度,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培训。 2017.9 组织部、财政局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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