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解读:《湖北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总体规划(2020-2030年)》

2020年12月27日 20:23:55admin浏览量:23次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我委组织起草并以省人民政府名义印发了《湖北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总体规划(2020-2030年)》,现就规划有关情况做如下介绍:


一、起草背景 

省委、省政府对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高度重视,要求我委牵头制定湖北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为高质量完成规划编制工作,我委联合共建智库开展研究并先后组织召开了多次高校、企业和专家座谈会,实地调研了30余家我省人工智能技术支撑、产品服务、应用场景等重点企业,征求了省直相关部门、高校、企业和地方意见,同时结合疫情催生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以及国家关于“新基建”的工作部署,及时更新了相关内容,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后于8月25日正式印发该规划。


二、编制思路

规划编制中我们主要遵循“四个注重”:

(一)注重对比研究。注重跟踪研究全球人工智能发展趋势,准确把握最新动向,积极借鉴先进经验;注重研究国内人工智能发展情况,全面对比分析各省市发展重点,结合国家总体部署,凝练湖北特色。

(二)注重结合实际。注重发挥产业优势,立足于我省在机器视觉、语义识别、自然语言处理等领域的技术基础,充分发挥我省图像识别、无人驾驶、智能交通、智能机器人等领域应用创新型企业的作用;注重发挥人才资源优势,充分依托武大、华科大、理工大等高校相关专业的教育资源和人才优势,结合湖北实际,对全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与创新生态营造进行总体部署。

(三)注重突出应用。相较于北京、深圳等国内人工智能创新策源地,湖北拥有丰富的生产、生活服务应用场景,特别是这次疫情,进一步催生了对人工智能的应用需求。《规划》坚持以应用促发展,聚焦工业、农业、健康、教育等10大领域,系统谋划了我省人工智能特色应用场景,推动智能产业化、产业智能化。

(四)注重落地实施。聚焦主要问题和企业诉求,从组织领导、资金支持、开放合作、发展氛围等方面提出了若干可用管用的配套措施;围绕应用场景落地、核心产业发展、生态环境营造等方面,设置了11个专栏,提出了11大工程,保障相关重点任务和政策落地实施。


三、主要内容

《规划》共五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发展目标。规划提出,充分发挥湖北省实际应用场景广、产业生态体系全、研发基础能力强的独特优势,以创建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为契机,以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应用驱动、产业引领、开放创新的原则,将湖北省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和应用示范新高地。到2030年,构建成熟的人工智能发展环境,形成关键技术领先、特色应用引领、软件硬件均衡发展的产业体系。人工智能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成为湖北新的经济支柱产业。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达到1800亿元,带动相关产业规模达到1.2万亿元,形成50家以上国内有影响力的人工智能企业。

第二部分为拓展人工智能融合应用场景,包括加速融合助力供给侧改革、广泛应用提升民生保障、强化提升促进政务增效等3个方面,智能制造、智能农业、智能商务、智能健康、智能文旅、智能教育、智能环保、智能政务、智慧城市、智能交通等10个重点应用场景,加快人工智能在经济生产、人民生活、政务服务等领域的深度应用,全面提升湖北省社会生产效率和民生保障水平。

第三部分为加快推动人工智能核心产业发展,包括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培育发展智能产品、加快企业体系形成、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等4个方面13项具体任务,要以市场需求为牵引,坚持人工智能研发攻关、产品应用、产业培育和空间布局全面推进,强化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技术供给和市场需求互动演进,以技术突破推动领域应用和产业升级,以产业集群促进资源配置和产业生态优化。

第四部分为营造开放创新发展生态,包括建设协同创新研发平台、加快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建设开源共性技术生态、构建人工智能人才高地、打造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网络安全保障体系等6项任务。通过整体提升人工智能行业创新支撑能力,有效降低中小微企业研发成本,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建设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研发平台,搭建数据开放平台、开源开放共性技术平台,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建设行业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人才要素等创新资源集聚。

第五部分为实施保障措施。《规划》提出加强统筹协调,在湖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建立由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牵头的湖北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厅际联系会议制度,负责制定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强化政策支持,建设开放、包容、多元的创新生态和资源高效流动的制度环境。组织实施重大专项,审慎包容监管,不断优化产业发展融资环境。基础设施保障方面要推动人工智能“新基建”,加快5G、宽带、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建设,加强数据共享和开放。深化开放合作方面要构建链接全球人工智能高端创新资源的合作网络,畅通与国内外知名创新中心、协会组织和行业机构的交流渠道,鼓励省内企业与国内外相关企业、高校院所开展人工智能领域研发合作,促进产业和应用协同发展。


四、创新特点

《规划》有四个创新特点:

一是明确分阶段细化目标。《规划》提出了到2022年、2025年以及2030年的分阶段细化目标,建立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目标体系。其中,定性目标主要包括关键技术突破和应用场景打造两个方面,定量目标主要包括产业发展规模等。相关目标的提出,主要基于我省现实基础及未来发展趋势的判断,也参考了国家规划及相关省份的目标规模,并同相关部门及专家进行了充分讨论。

二是明确分层次产业发展任务。《规划》以市场需求为牵引,从关键技术、重点产品、企业体系、空间布局等四个方面分层次全方位推进产业发展。其中,关键技术研发包括基础理论研究、核心技术攻关等两个部分;重点产品培育包括智能控制产品、智能芯片产品、智能制造产品、智能家居产品及智能建造产品等五个方向;企业体系打造包括优势企业壮大、创业企业培育、领军企业引进等三个重点;空间布局优化包括拓展新空间、打造光谷龙头、建设示范园等三个层面。

三是重视人工智能安全保障问题。当前,全球人工智能快速发展的同时,面临的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国内在人工智能安全领域方面起步虽晚,但呈现出加速发展的态势,潜力巨大。《规划》结合湖北现实基础,在第四部分营造开放创新发展生态中,明确提出建立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注重人工智能网络安全技术研发,强化人工智能产品和系统网络安全防护,建立网络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认证制度等。

四是强调基础设施支撑重要性。5G、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是把握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机遇的基础保障。我省发展人工智能,必须注重发挥新型基础设施同人工智能融合发展带来的红利。因此,《规划》对推进人工智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作了专门部署,旨在推动构建泛在安全高效的智能化基础设施体系,支撑湖北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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